良 心
报载:近日,武汉的一名男性乘客殴打公交司机,抢夺方向盘,致使路旁的一位高级工程师被撞死,男乘客当即逃走。4天以后,在舆论的压力下,在良心的谴责下,男乘客到公安机关自首。
记得以前曾经看到华君武的一幅题为《谨防》的漫画,画面上两个人骑着装满良心的三轮车,车上插着“收购良心”、“方式价格面议”的广告牌,其中一位还伸出表示“胜利”的两根指头,仿佛告诉人们“收购良心”的生意红火得很。
读着漫画,联想现实,良心交易市场的确不算疲软,甚至有购销两旺之势。但毕竟还没有发展到用汽车“收购”的程度,说明多数人的良心是不肯出卖的,把自己的良心当成废品让人“收购”的只是少数人。
什么是良心?词书上说是指对是非的内心的正确认识。这种解释未免过于简浅,伦理学上的良心,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各种道德规范体现为内心的动机、信念和情感的东西。孟子说:“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孟子说的良心,就是仁义之心,包括恻隐之心、羞耻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良心不可弃之。不同阶级地位的人有不同的良心观。
起初,我弄不明白,良心不能吃不能穿不能用不能玩,即没有使用价值,怎么能当商品交易?深长思之,才略解个中奥妙。原来,良心是一个人的灵魂、精神,精明的良心“收购”者知道,“收购”到一个人的良心,就无异于“收购”了这个人。你将良心卖给了人家,只好乖乖当人家的奴才,人家叫你打狗,你不敢撵鸡;人家叫你趴下,你不敢站直,这不是良心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么?所以,良心也成了商品。当然,不是所有良心都是商品,只有用来出卖的良心才是商品。
良心交易市场比一般商品交易市场还有光怪陆离。交易形式,有公开的也有暗地的。有的名人被“收购”去帮人做虚假广告,诱使消费者购买某某商品是“最佳选择”,而他自己却从来不用也不打算用。有的作家被人“收购”去写很黄很暴力的作品,向读者倾销,而他自己的子女是绝对不准看的。这都属于公开交易。有的人被“收购”去作伪证、告黑状,陷害忠良,则属暗中交易。交易价格随行就市,可以“面议”,有高价,也有低价。付款方式,有一手交“良心”,一手交现钞的;也有付“乌纱”的,“乌纱”可以变钱,还能保值,比现钞更合算。
然而,人把良心一卖,就成立行尸走肉,什么仁义之心、羞耻之心、是非之心全没有了,形同狗彘。台湾作家陈映真说过:“精神是人家的就很危险。”良心被人“收购”了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
因此,在金钱、地位、美色的诱惑下,人们要谨防良心被人“收购”。套用曾经流行过的一种说法:“良心不是万能的,没有良心是万万不能的。”
以上所有观点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武汉热线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