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
潇潇雨
男女之间的事,小时候不懂,现在总算明白了一些。但有些也是似懂非懂,捉摸不透。比如哪些人属“情人”,至今就不甚了了。
一般来说,婚前称“男朋友”、“女朋友”,婚后称“丈夫”、“妻子”之类,比较通俗。或许,为了简洁和文雅,有些文化人便把“丈夫”和“妻子”统称为“爱人”。按此推理,婚前的男女便当为“情人”了。话刚出口,便有人说我太天真,观念陈旧。我不服气,只好去查词典,发现“情人”也有个正规的解释:相爱中的男女的一方。这意思很明确,只要相爱,不论老少婚否,也不论“单交”、“复交”,都可以彼此称“情人”。
我于是有些犯难了:“相爱”的事是说不清的,尤其在新新人类茁壮成长的今天,听说许多帅哥靓妹不需多久的功夫便“爱”上了,更何况“博爱”者还大有人在呢?
后来又发现,关于“情人”的界定,商人和文人还有分歧。商人们总希望“情人”遍地都是,巴不得彼此有情的皆为“情人”,以便拓宽消费方式和领域。他们考虑得颇为周到,餐馆、酒吧有情人包房,情人餐桌;公园、影院设情人包厢、情人专座;商店卖情侣套装、情侣手表;至于歌厅、舞厅之类,更是情人的天下。经营者明白,许多人一遇到“情”便特别慷慨。无论哪类消费,只要沾上“情人”的边,生意总会兴隆一些,商家的财源便滚滚而来,怎不期望天下尽“情人”?只是听说那些凡属“情人”的场所,虽然“花样”不少,有人却做着“交易”和“游戏”,并非都是有情的。
文人不一样,需要“情人”典型化,泛化了不利于创作。在他们看来,把“情妇”、“情夫”等婚外恋人定为“情人”足够了。“情人”的概念有了特写的、带刺激的含义,才好惟妙惟肖地分析“情人”的复杂心理,描绘各种惊心动魄的场面,以吸引读者。有的干脆把“亲身”的“情人”生活一丝不挂地抖落出来,让读者享受个淋漓痛快;或者不厌其烦地张扬自己在“多角恋”中种种不凡的手段,以显示其超人的能耐。还有的人,索性把“情人”限定为“情妇”、“小蜜”。这一限定,“情人”的范围虽然小了,可创作的话题增多,内容丰富了。不仅使众多小说增“色”不少,其它大作一触及“情人”,便也语出“惊人”。
有段喻说妻子与情人的话现摘录如下:妻子是茶,情人是酒;妻子是家,情人是客栈;妻子是新闻联播,情人是电视连续剧;妻子是正宗辞典,情人是盗版诗集;妻子是航空母舰,情人是飞毛腿导弹……这些“研究成果”一出台,便告诉人们:“情人”不仅浪漫,而且是妻子的助手,生活的补充,对男人是必不可少的,倘若没有“情人”,便枉为赳赳雄性了。
于是,“感情丰富”的男士们终于找到了可靠的理论依据,有钱的男人们也终于可以大胆地将“情人”作为炫耀的资本了。只是,有人给那些在妻子与情人之间疲于奔走的男人取了一雅号,说是“土拨鼠”。
情本是神圣的,人生在世,孰能无情。人的交往接触一多,自然会产生感情,这种感情也并不拘于同性,异性也有的。男女之间,除了爱情,还有亲情、友情、同志情。因此,情人一词,不论外国人怎么用,也不论词典上怎么说,在我看来,还是把它看得高雅些的好。尽管这只是一厢情愿,却也总给情人增添了一份单纯与高洁,天下真正的有情人大约也是赞成的。
不过,那些乐于追求刺激的男女,捕风捉影的“长舌”,以及期望别人偷情,他们从中牟利的商人、文人之流,如果一定要按他们的满足和需求去界定“情人”,只好随他们去。只是如此“情人”繁荣昌(娼)盛的现象,对社会的影响、后代的毒害,是不可小视的。而对于本就难觅的人间真情,这无疑是种雪上加霜的双倍残害。那时,“情人”一词的含义也许已无半点美感可言了。何况,珍藏起来的情爱才会历久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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