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由于音乐人窦唯对《新京报》娱记写的一些报道不满,继闯入北京新京报报社破坏之后,10日下午5时窦唯又来到该报社楼下,独自站立了一段时间后,烧坏了该报社人员的私家车辆。 搜狐娱乐记者经过了解,该编辑本人和窦唯没有任何私人恩怨,本次冲突当中也没有发生肢体接触…该事件引起掀然大波,详情见各新闻媒介。
一 呜呼哀哉邵飘萍
当年《京报》创办人邵飘萍先生在战火纷飞,国难当头时,某冒无头之险,独闯龙潭虎
穴,为国家和人民利益奔走呼号,向专制敲响警钟,写出振聋发聩之文章,最终以死立言,
成为中国新闻史上独树一帜的楷模人物。并创下了赫赫威名的《京报》。
不过别人感觉如何,我第一次听到《新京报》这三个字眼,当时就“虎躯一震”!好阴毒的名字,有了《京报》在前,《新京报》这牌子不抹也亮,借力打力,果然又是“连放P也比别人快半拍”的“南方报业集团”所为。这让人想起上海的另一家报纸《申江服务导报》(首尾俩字大号加粗,中间的字很小),冒着《申报》的名,净登些男人外遇,女人出墙的事。
所以当时该报刚一推出,素来“操胡萝卜心”我就有点担心:该报会让邵飘萍先生抹黑,果不其然,窦唯闯入《新京报》抗议,烧编辑私人车辆闹得天下皆知。
首先不管这件事谁是谁非,也不管其来龙去脉。
现在只谈一点:当年的邵飘萍先生是在一个内忧外患的年代四海飘零,奔走相告,最后直至被军阀“从肉体上消灭之”。在北京创办的《京报》恰封军阀混乱、民不聊生的1918年,在创刊号上明确提出“必从政治教育入手。树不拔之基,乃万年之计,治本之策。……必使政府听命于正当民意之前,是即本报之所作为也!”,《京报》无党无派,不以特殊的权力集团为后盾,主张言论自由,自我定位是民众发表意见的媒介。由于代表了当时的“正义与良知”,很快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声望倾动一时。1926年4月24日,邵飘萍被因言获罪,遭张作霖逮捕,《京报》首次被封,终期2275号!
而现在号称“众所周知,本报自创刊以来,一直遵循严肃、客观、负责任的新闻报道原则,在娱乐报道上也是如此,坚决与低俗化倾向划清界限”(《新京报》谨就5月10日窦唯先生在本报的事件做以下声明)的《新京报》,让偏偏闹得天下皆知是的是——音乐人进来烧毁“编辑”车辆这样的“八卦”事件。
两相对照,《京报》忧国忧民,《新京报》则无聊透顶。一个呕心沥血关注这个民族的生死存亡。一个则是想方设法编造“媚俗”的花边小戏。
呜呼哀哉。呜呼哀哉!在这样一个转型期社会,难道真的就没有其它值得报道的吗?
在近代中国100年的新闻史上,“萍水相逢”( 邵飘萍、与另一个新闻界的传奇人物林白水)四个字可以承载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光荣与梦想。是中国最杰出的独立报人,两人均被军阀杀害,现在有人借他昔日荣光,干些有悖于其初衷的事。
二 法律的无知与道义的无奈
有谁相信这只是一个偶发事件?那窦唯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纵火行凶”者,可为什么在新浪网友的调查中,支持窦唯的却占据上风,难道所有的网民都是“法盲”,即使假设一大部分是“法盲”,那个“光头窦唯”还是得到“道义上支持”。其实大多数人只不过是因为:多年来媒体中胡编滥造的娱记,糊弄老百姓种下的“恶果”(当然有许多娱记的确是身在江湖,身不由己)。隐私被揭已经司空见惯,现在发展到胡编乱造空穴来风,并尽是BT淫秽偷窥之类,有网民建议“杀了这样的记者最好”当然“矫枉过正”,但对“过于媚俗”的娱记还是应该“鞭苔三百”。
对有些媒体,已经没有道理可讲。你要他“反思新闻界的职业道德”,它会理直气壮的说“市场取向是唯一标准”,要求它注重“新闻报道的价值取向”,它会义正词严的呼吁“人民的选择才是最好的选择”,要求它注意“新闻界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它会说“我们正在为群众提供急需的精神食粮”。并不否认,为了生存有时不得不取悦世俗,为了领导不得不放弃操守,不仅是娱记,几乎所有记者都要做一些有违“良心”之事。但真实性你得把握吧,这是新闻的第一要素。如果“假新闻”遍地皆是,那只能说明:真正有操守的记者已经太少。
无意为窦唯作任何辨护,“纵火行凶”连“火星人”都知道这是有悖于“法律”的动作,但你要求“失去理性”的窦唯去与娱记打官司不成,也许那正是其求之不得的好事——摇滚界天王之一找上门来,又可以借机炒做一把了,感谢鲁莽的窦唯同学,这个月的奖金肯定翻倍。所以“一本正经”并“十分理性”的以“法律口吻”强烈谴责“窦唯虽然是有客观原因,但毕竟不该用这种过激的手段解决问题,如果人人都向他这样解决问题的话,社会还不大乱了”肯定也是不符合“人性”的。
没有话语权,人家炒做是他的专业,“骂又骂不赢,杀又杀不得”,而“打官司正中其下怀”,你会怎么做?并且有更深层次的背景是:你深爱的前妻因为某种原因离你而去,当别人侮辱她的时候,你能不能忍受?
所以宁愿看到这样一个“性情”到“如此鲁莽”的音乐天才,却不喜欢一个“相当的理性”的“光头窦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情绪肯定会受影响,做出一些发泄情绪的事情很正常,普通人在某处闹情绪,那么窦唯也不例外(而且窦唯在被捕时说被人陷害,又言及另一摇滚界曾经天王级的人物,当然现在那人是吃着昔日荣誉,也不知这其中似乎尚有更深冤屈)。
三 新京报《声明》中“意淫”分析报告
先看《新京报》关于该事件所发表的声说。(评字内容为作者注:)
本报谨就5月10日窦唯先生在本报的事件做以下声明:
5月10日上午十时许,窦唯先生独身来到本报,投诉本报相关报道和采访人员。本报对此十分重视,相关采编部门和法务部门负责人共同听取了窦唯先生的意思,
由于窦唯先生情绪激动,本报相关负责人对他进行了为时两个多小时的劝服,明确告诉窦唯先生,本报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调查他反映的事情,并会及时将调查结果与其接洽。在本报工作人员对窦唯先生进行劝服的过程中,窦唯先生无法平息自己的情绪,砸坏了一些办公设备,并用水泼向工作人员,扰乱了本报的正常办公秩序。在无法沟通的情况下,本报工作人员设法与窦唯先生的两位朋友取得联系,请他们来报社一起劝服窦唯。窦唯随后与他的这两位朋友一起离开了报社。
(评:以上两段貌似客观叙事,却在细节上刻画窦唯的鲁莽与无理,又暗示该报人员的“理性”与“自持”。这种以小见大的写法,表现出专业的“新闻工作者”出招的确不凡,但这只是新京报自己的声明,窦唯没有话语权,网民同时需要窦唯的个人声明“两相对照”。)
本报相关部门当即对引起窦唯先生不满的两篇报道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经过反复核实,4月5日C03《丁武奉劝窦唯去看心理医生》,5月10日C08版《窦唯否认骂李亚鹏(李亚鹏博客,搜索李亚鹏)虚伪,李亚鹏将暂时全休陪伴王菲生产》,是本报记者在对窦唯本人、杨婷、马葭等当事人的采访基础上进行的报道,在主体事实上是准确的(评:这句话极为耐人寻味,在“主体事实”是准确的,那“客体事实”上又如何?此句欲语还休,半吞半吐,为自己留下后路),用词上是严谨的(评:一个娱记是干什么的,难道《新京报》的娱记来自“半人马座”,他的文字是严谨的?请问《新京报》娱记到底是怎么来“严谨”地写八卦的?),用意是善良的(评:一个娱记去采访竟然带着“善良的用意”,该娱记难道要为窦唯解决家庭纠纷不成?还是要为窦唯解决心理难题?娱记的稿件中带着“善良的用意”,这就像AIDS来为你打防疫针。最关键的是,人家不买帐。难道真的是“善花”结出“恶果”),不存在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
当天下午,窦唯先生再次来到本报,在本报工作人员与之沟通的过程中,窦唯先生取出自带的液体,浇在停在本报门前的一辆汽车上,随后点燃了该辆车。由于本报工作人员扑灭及时,幸未造成重大伤害。公安人员随后赶来,带走了窦唯先生和其他当事人。此后的情况,本报和其他关心此事的人们一样,正在等待警方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众所周知,本报自创刊以来,一直遵循严肃、客观、负责任的新闻报道原则,在娱乐报道上也是如此,坚决与低俗化倾向划清界限(评:是谁“众所周知”,可谓超级YY,在自己的声明里如此吹捧,让人感叹“I服了YOU”。“一直遵循”这句话好大口气,在“娱乐报道”上亦如此,但《新京报》这样高明的娱记也不知是从哪里招到的)。在一直受到媒体忽略的摇滚乐领域,本报做出过大量有立场有分量的报道和专题策划。本报对窦唯本人也不断给予高度的肯定和评价,做出很多正面报道,其中比较重要的有,2004年12月17日的《窦唯:“摇滚‘误国’红磡无需纪念”》,2006年4月7日的《窦唯骂出心声,我们只听见娱乐》,2006年4月26日的《对窦唯,你不能想当然》等文。本报对中国摇滚事业及窦唯本人的善意和尊重态度可见一斑。(评:有自我吹嘘的嫌疑,《新京报》做报道关窦唯什么事,想抢新闻热点谁不心中有数,这样为自己脸上贴金的事的确让人反感,是哪个强迫你报道了,难道经过报道后中国的摇滚人就得对你感恩戴德不成?)
窦唯在本报反映意见的过程中,本报一直抱着善意和克制的态度,希望用我们的善意化解窦唯先生心中的怨气。目前这样的结果,本报深表遗憾,并对他对本报造成的干扰和财物损失,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评:再次意淫,并且反戈一击,)
新京报社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四 铁肩辣手人已矣 独留愚记在人间
《新京报》内部之争再已为众人熟知,从上面的声明可以看出《新京报》的反应还是比较克制与理性,个中玄妙有许多: (1) 考虑到窦唯在海内外的影响及社会舆论普遍的长期以来的对娱乐报道的不信任感,希望大事化小,想借机炒做的念头看来是没有了;(2)静观其变,因为还涉及另外一些摇滚人士,等待公安局的认定结果,再决定下一步的反击计划,在此之前充分“意淫”自己;(3) 目前我国正在倡导媒体自律及正确的舆论导向,“八荣八辱”之论尚“如雷贯耳”,而堂堂国家级重要喉舌却在此“强行出头”,使这件事情变得有些微妙。
窦唯这把火放的正是时候,有些乐迷说“脏了窦爷”的手。但对《新京报》而言这个教训不谓不深刻,也许对整个中国传媒界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新京报》而言南方报业的人马被排挤殆尽时,《光明报业》的老爷们在如何处理所谓“正确舆论观与市场行为”时变得很迫切,内部的倾轧派系斗争毕将再次上演。而对整个媒介言,也许正是儆世之音“黄钟大吕”,借这事件进行好好的反思与整顿一下媒体,也算得上一个重大契机。
不过以“这样的事件”“借题发挥”的确是一种悲哀。想当年名满京华的邵飘萍,“铁肩辣手”,相形之下仿若久远年代里的一个悲壮的神话。也许是时势造英雄,或许愈是时处兵荒马乱愈能以尖锐的方式成就大侠客或者大反派。现在这样的时候真的不存在了。在新闻界,“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曾经成为这些“无冕之王”的无上荣耀,现在却堕落到人人喊打的地步,真是悲哀!
其实个人觉得《新京报》在媒介中尚算一份不错的报纸,其锐意进取之道,在北京出手之大气,版面设置之人性,将老北京的报纸市场彻底“颠覆”。否则也不可能区区三年内俨然成为北京最强势的报刊。也于“南方报业集团”的革新精神向来敬重,包括另一份“一纸风行二十年”的报纸更为钦叹。虽然现在有许多人骂其阳萎,但纵观寰宇,中国这样的媒体并不多。
行凶当惩,淫滥当去。放火自然会绳之以法律,可对世风日下立下汗马之功的“娱记”也罪不可恕。两个拳头打出去,一并罚了。当媒介渐渐淡忘自己应该“引导社会潮流之正声”后,但愿该事件能够儆醒一下媒介,也不能仅仅“追寻公众低级趣味之猎狗”。
2006-5-14
以上所有观点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武汉热线观点。